中心入选“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发布日期:2016-11-25        点击:[]

本网讯(通讯员刘芳)近日从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函件获悉,中心被纳入“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此次入选,既是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促进学校进一步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契机,学校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严格对照《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建设标准》,拟定长期规划和短期目标力争建成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工作与成果水平领先、示范与辐射效应显著的高水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中心黄主任介绍。

湖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后称“中心”)是一个面向全校师生,以学生为重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心理咨询与科研为一体的处级单位。2014年被湖北省教育厅纳入“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本中心以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为核心,重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研究工作。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的讲授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大学生心理调节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优化大学生的心理素质,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大学生处理好自我管理、学业、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教育部思政司于2014年根据《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决定培育建设一批“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旨在进一步带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协同创新,辐射推动区域和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交流、提高质量、提升水平,展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最新成果,引领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前瞻性、规律性问题研究与探索。

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除了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并在组织管理、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咨询服务、危机干预、科研宣传等方面建设处于国内高校领先水平,工作特色鲜明,工作效果显著,工作优势明显,具有引领带动和示范辐射效应。并且对心理健康教育场地、设备、人员配备、经费投入、专业培训、课程设置、科研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要求。

此前,教育部思政司俞亚东副巡视员率工作组来校开展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调研检查,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上一条:中心迎来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验收评估

下一条:教育部思政司来中心调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关闭

中心办公地点:温泉校区教学楼一楼东侧  中心办公电话:8149193   地址以及预约电话:

温泉校区:教学楼一楼东侧 预约电话:8151299    

咨询邮件:xljk8149193@163.com   咨询qq:xljk8149193@163.com

微信公众号:揽月心语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