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获批省级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单位

发布日期:2014-10-17    中心    点击:[]

10月11日,“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第二批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立项建设计划的通知”(鄂教思政函【2014】8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获批为第二批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单位,并排名第一。

根据《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总体方案》(鄂教思政〔2012〕1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2014年)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和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办函〔2014〕3号)精神,在高校申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于7月4日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进行了实地考察,提出反馈意见。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以提高学生的主观幸福感、帮助学生成人成才为目标,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围绕“规范、专业、活动”开展工作,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完善的四级网络体系,形成了以“心理健康宣传月”、“感恩与生命教育”、“打造一院一品”为主的活动品牌,开展了一系列深受学生喜爱的活动,为学校的稳定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根据“通知”要求,“中心”在两年建设期满后,要主动提请省教育厅进行评估验收。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将紧抓立项契机,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确保在两年建设期内达到示范中心建设的各项要求,将整合一切资源和力量,力争打造一支专业化的高水平队伍,加大科研力度,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进一个台阶。

另,全省此次共有6所高校获批为第二批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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